違約不用罰錢!!!

不要再去裝ETC了...

       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利用率未達標準,高公局七月對遠通電收開罰2.2億元懲罰性違約金,但昨天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協調委員會決議,目前ETC整體解決方案有效;日利用率最高提升到61%以上,周利用率也接近60%,待年底執行完畢後再來檢核效果,並依照合約規定,在明年6月30日達到70%利用率。

       遠通電收因未達合約使用率標準,7月18日被高公局以按日處罰50萬元,從去年四月十五日起算至今年6月30日,罰金高達2.2億元。

       高公局總工程司吳木富表示,尊重委員會決議內容,但遠通目前仍屬「違約狀態」,若明年檢核不過,仍將依合約開罰。

       吳木富指出,明年要推動的國道計程收費計畫不變。遠通年底前要完成系統建置,正式實施時機還要考量,但利用率起碼要達到65%以上,裝機數至少要有280萬。

電子收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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